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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实施限费医疗 缓解看病问题

  • 简要:从今天开始,海口对全市31家镇级卫生院施行限费医疗政策,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民,住院仅消费180元,缓解老百姓的看病问题。 限费医疗是指参合农民在辖区内定点镇级医院住院,个人按规定缴交限定费用,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费用全额由新农合基金支付。

  从今天开始,海口对全市31家镇级卫生院施行“限费医疗”政策,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民,住院仅消费180元,缓解老百姓的看病问题。

  “限费医疗”是指参合农民在辖区内定点镇级医院住院,个人按规定缴交限定费用,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费用全额由新农合基金支付。

  据海口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海口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批准,海口将实行镇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控制,限额补偿,超额自付的支付制度。也就是说,在政策范围内住院的农民只需自付180元,就可在全市27家镇级卫生院,及原已开展“限费医疗”试点的桂林洋医院、省军区门诊部、农垦红明农场医院、琼山区府城镇大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

  由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约定服务内容和补偿标准,以医疗机构的住院门诊就诊人次比、住院日均费用、住院月次均费用和平均住院床日等指标来控制住院医疗费用总额。

  同时,对实施范围内的各镇级医院住院月次均费用补偿标准统一限额为2500元,对开展住院手术的普通病例补偿费用上浮300元。对单病种病例按单病种限额付费标准执行。

  对发生费用不足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度进行补偿。各区合管办与实行“限费医疗”的各镇级医院实行按月结算、按季度扣款的结算方式。

  另外,在实施“限费医疗”的镇级医院就医的参合农民,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服毒、自残、工伤、交通和医疗事故等国家新农合政策明确规定不予补偿的对象不在实施对象范围。

  海南医师可多点执业

  省外医师也可来海南执业

  9月1日起,《海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海南省的医师个人或医师团队,将可以自由地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市县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多点执业地点数量不限定。

  对于老百姓来说,这是一个福音,今后或许在家门口就可以找专家看病。同时,对民营医院技术上能支援及补充,同时借助多点执业政策的灵活性,能促进民营医院医疗团队水平的提高。

  其中,执业类别为临床、口腔和中医的执业医师,多点执业“零门槛”。到乡镇卫生院、农场医院、生产队卫生所(室)、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即可。

  医师多点执业,不用第一执业地点审批,无需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登记手续,只需由拟多点执业医疗机构将《海南省医师多点执业备案信息表》报其主管卫生计生(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即可。

  同时,还借助“互联网+”,采取“线上”和“线下”多点执业。鼓励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的医师充分发挥远程医疗等互联网技术开展多点执业,探索实施“云注册”。不限定执业地点数量,其多点执业前已执业注册的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

  此外,海南省在国内首次提出允许省外医师多点执业。符合条件的、第一执业地点为海南省以外的医师,来海南省开展多点执业前,应在其拟多点执业地点的主管卫生计生(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多点执业备案,并经公示后,即可在海南省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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