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生网讯】2月3日上午,陇西县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潘某某办理了医保报销。潘某某医疗总费用11016.9元,基本医保补偿6621.2元,个人自付费用4395.7元由财政承担。
潘某某于1月22日因发热症状在陇西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月24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过11天的精心治疗,2月2日核酸检测认定及省级专家会诊后认为符合出院标准,决定解除隔离,准予出院。
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甘医保发〔2020〕8号)、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甘医保发〔2020〕9号),陇西县对确诊、疑似及住院留观病人的医疗费用全部通过医保报销和财政分级兜底,全部给予解决,个人不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人民医生网—中国领先的医疗医药行业专家服务与学术推广平台,组织基层医院院长培训、基层卫生干部培训、乡镇卫生院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等各类学术推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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