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生网讯】药企数量多,但“小散乱”现象突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但“以药养医”痼疾仍存;让广大老百姓看得起病,但部分药价仍现虚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直面医药领域突出问题,开出药品改革的“药方”。明确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强化药物使用监管等,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在药品改革领域“全链条、全流程”发力,对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减轻全社会医药费用负担意义深远。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药品领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重要一环。深化医改以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药品领域改革逐步深化,有效保证了药品供应,逐步降低了药品价格,群众用药负担有所减轻。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表示,由于多种原因,我国药品行业“多小散乱差”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药品质量参差不齐、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虚高、药物滥用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此次出台的药品领域重大改革政策,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力争解决我国药品领域乱象顽疾。主要包括:在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在流通环节要重点整顿流通秩序,改革完善流通体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在使用环节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使药品回归治病本源,促进合理用药,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王贺胜指出,《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对于提高我国药品研发和创新能力、提高药品质量疗效、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保障药品生产供应、促进合理用药、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全社会医药费用负担,以及促进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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